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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水罐消防车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2月09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合同包1(2025年水罐消防车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 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逐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 号。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 2023 年或 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 产负债表即可;或提供其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5年 1月 1 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5年 1月 1 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2.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买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下载文件: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招标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上的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没办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7.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启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启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做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问题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对待。